龍山檢察:“督促監護令”讓缺失的愛回家
2022-08-19 15:48:51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林俊 | 作者:張艷麗 徐秋靜 | 點擊量:17427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張艷麗 徐秋靜)“今后我們再也不當‘甩手掌柜’了,會切實擔負起家長的職責,更多地陪伴孩子健康成長。”2022年8月17日,龍山縣檢察院“督促監護令”宣告送達會現場,涉案未成年人彭某某的監護人向檢察辦案人員鄭重表態。
經查,未成年人彭某某在今年學校放暑假期間,因幫他人盜竊放風涉嫌盜竊罪。龍山縣檢察院通過辦案發現,彭某某因父母長期忙于務工,缺乏家庭溫暖,放暑假了也不愿意回家,后受他人邀約實施盜竊。案發后,彭某某的父母就未能盡到監護職責后悔不已,積極協助彭某某賠償被害人損失并最終取得諒解。辦案的同時,龍山縣檢察院針對彭某某的監護人存在監護缺失的情況,因案施策制定了個性化的“督促監護令”,并依法向其監護人公開宣告送達。
宣告送達會現場,檢察辦案人員向彭某某的監護人闡述了制發“督促監護令”的目的意義,并就家庭教育促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進行釋法說理,積極引導監護人認真查找自身家庭教育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督促其認真落實監護職責,配合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轉化工作。
據悉,自2021年6月1日起,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在涉未成年人案件辦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監護令”工作以來,該院就辦案中發現的,因監護人存在管教不嚴、監護缺位等問題導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或受到侵害的,已會同相關部門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及時制發“督促監護令”48份。
責編:李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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